八大行業是哪八大呢?
一、舞廳業:
指提供場所,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。
二、舞場業:
指提供場所,不備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營利事業。
三、酒家業:
指提供場所,供應酒、菜、或其他飲食物,並備有陪侍服務之營利事業。
四、酒吧業:
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酒類、飲料之營利事業。
五、特種咖啡茶室業:
指提供場所,備有服務生陪侍,供應飲料之營利事業。
六、視聽歌唱業:
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,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。但不包括該設備內置於可移動式獨立空間,無人服務且由消費者以自助付費使用者。
七、夜店業:
指提供酒精類飲料與音樂,及提供演奏或表演等服務,並備有聲光、座位及舞池等設施,且主要營業時間為夜間至次日凌晨之營利事業。
八、三溫暖業:
指提供冷、熱水池、蒸烤設備,供人沐浴之營利事業。
資料更新:111-09-23 10:28 資料檢視:112-11-07 11:14
資料來源:臺北市商業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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